<address id="3tl99"></address>

      <noframes id="3tl99">

      
      

        簡體版| 繁體版
        網站支持IPv6
        廣西防城港港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當前位置: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信息公開目錄 > 基礎信息公開 > 政府文件 > 規范性文件
        發文單位:港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標  題: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港口區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文字號:港區政辦函〔2022〕3號 發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效力狀態:

        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港口區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8-05 10:52     來源:港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字體: 打印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駐港口區各單位:

        港口區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工作方案已經2022年7月29日區七屆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核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3日

         

            (公開方式:公開)

         

         

         

         

         

        港口區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

        改革工作方案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22〕24號)《市委辦、政府辦<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防辦發〔2020〕13 號)《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防城港市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為提升鎮(街道)管理和服務能力,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進一步推動基層政務服務改革上新臺階,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及防城港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加大政府職能轉變力度,堅持簡政放權與體制創新同步推進,按照“精簡、統一、高效、便民”的原則,統籌整合各類資源,實施“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加快構建適應鎮(街道)工作特點的體制機制,不斷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加快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標

            2022 年10 月前,在企沙鎮、光坡鎮、王府街道、沙潭江街道、漁洲坪街道、白沙萬街道,以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場所建設為基礎,通過調整優化鎮(街道)行政管理體制,整合歸并基層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職責,探索審管分離,實行“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理”,充分發揮綜合便民服務作用。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人民至上。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全過程,牢記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服務民生的改革初衷。

            (二)堅持創新融合。重塑審批流程,堅持創新與“互聯網+”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次辦結”等服務方式,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切實優化政務服務環境。

            (三)堅持聯動協同。統籌抓好區、鎮(街道)上下,鎮(街道)機構之間的有機銜接、協同配合,強化審管協同,實現無縫對接,增強服務意識、細化服務內容,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四、主要任務

            (一)整合優化審批服務職能。根據中央和自治區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整合優化審批和服務職能,在鄉鎮(街道)機構限額內統籌設置政務服務中心,加強工作力量,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1.由鎮(街道)負責提出劃轉的具體人員名單,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相關部門負責辦理有關手續。對劃轉到政務服務中心未能安排相應級別領導職務(科級)的人員,保留原職級待遇,逐步消化過渡。

        2.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劃轉。將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民政、衛生健康、林業等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退役軍人事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醫保、殘聯等領域的非許可類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劃轉至政務服務中心實施(事項目錄詳見附件《防城港市劃轉到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承擔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目錄》,事項調整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桂政發〔2019〕55號)要求開展。

        各政務服務中心對承擔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實行目錄管理動態調整。今后,上級明確下放至鎮(街道)承擔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或者因法律修訂、實施主體調整等新增、調整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涉及到劃轉機構的,劃轉至政務服務中心實施;國務院、自治區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后續監管由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3.給予各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2個月的工作交接過渡期,過渡期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2個月內。過渡期間,各鎮(街道)原承擔行政審批(服務)的單位要與政務服務中心做好業務銜接工作。做好系統對接、專用電腦和密鑰等專用設備的對接和涉及行政審批(服務)的證照、證書的交接工作。過渡期結束時,原承辦單位已受理的事項必須辦結;因各種原因未辦結的,將未辦結事項的受理資料等要件移交政務服務中心,作出書面說明做好業務交接,并協助政務服務中心共同完成后續辦理工作,確保事項移轉無縫切換。原承辦單位從事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有關人員,要在這2個月過渡期內,負責對新劃入政務服務中心的業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確保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順利推進。

            (二)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模式。整合鎮(街道)內部審批、服務資源,以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名義統一受理、辦理各類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耙幻队≌隆泵Q可為“XX 縣(市、區)XX 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政務服務專用章”,或“XX 縣(市、區)XX 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材料合法有效。印章僅限辦理基層審批和服務事項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推動基層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服務模式由“分散受理”向“全科受理”轉變。推行“一窗受理、全科辦理”,在各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開設行政審批和綜合服務兩個專窗。行政審批專窗主要對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民政、衛生健康、林業等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全科受理;綜合服務專窗主要對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退役軍人事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醫保、殘聯等領域的非許可類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實行全科受理。有條件的鎮(街道)可結合實際將市場監管、公安等基層派出機構實施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按“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集中辦理。各地可結合實際對專窗受理事項進行調整。編制公布基層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落實清單“四級十同”和“八統一”要求。加強人員培訓,執行一次告知、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工作制度,落實容缺受理等改革要求,結合實際推進導辦、幫辦、代辦等便民服務模式。加強村(社區)綜合服務站點建設,推動基本公共服務事項進村(社區)辦理,解決群眾辦事“最后一公里”。

            (四)加強上下聯動和協同。上級行業主管機構要加強業務指導,暢通聯系渠道。區級行業主管機構要建立聯絡員制度,及時協調解決改革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區級行業主管機構印發、轉發與基層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文件,應同時主送承擔基層審批和服務職能的鎮(街道)機構(以下統稱基層機構);開展相關業務會議、培訓活動,應組織基層機構參加?;鶎訖C構應積極與區級行業主管機構加強工作對接,主動接受業務指導,嚴格執行政務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等,爭取工作支持?;鶎訖C構向縣級行業主管機構函詢、請示有關問題,行業主管機構應及時指導、批復。

            (五)做好審管銜接。

            1.對納入基層機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按照當地改革方案和“三定”規定,由承擔原實施事項的監管機構繼續負責事中事后監管。要健全完善審管聯動機制,依托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及時將辦理過程和結果信息同步推送相關機構,各機構將事中事后監管結果推送給基層機構,實現接件信息、審批信息和監管信息、檔案資料資源共享,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2.相關事項劃轉后,各職能機構要將涉及本機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更新情況及時告知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各職能機構在收到上級機構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文件后,應在3 個工作日內轉送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結后,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應在3 個工作日內向各職能機構轉送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結情況,便于職能機構對辦結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行后續監管。

            3.各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對所劃轉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依法實施審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劃轉后,各有關機構要切實轉變管理理念,改進工作方式,增強提供各類公共服務的能力,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責任,避免監管缺位、失位。同時,各有關機構要將監管中發現的監管對象從事違反相關行政審批(服務)決定的行為,以書面方式及時送達政務服務中心。

            4.各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實施行政審批(服務)時,相關機構應提供相應專業和技術支持,并配合做好行政審批的聯合踏勘、驗收及評審等工作。

            5.各有關機構要和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上級機構涉及行政審批的檢查、考核、評比等工作,避免因工作交接而產生工作疏漏。

            五、工作步驟

        (一)啟動階段(2022 年3 月至2022 年4 月)。

        制定改革工作方案,部署有關改革工作。

            (二)改革階段(2022 年4 月至2022 年9 月)。

            各鎮(街道)根據改革工作方案進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并及時總結可復制推廣有關改革經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起來,著力破解改革中遇到的體制機制難題,使基層權責更加明晰、運行更為順暢、服務更加完善、發展更具活力。

            (二)強化責任落實。由區審改辦牽頭,區委編辦、區政管辦配合,統籌推進改革工作。各鎮(街道)、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責任,統籌安排,明確專人負責協調推進和具體落實,積極研究解決試點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加強督查指導。完善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工作考核,不斷強化改革責任落實。區審改辦要從思想認識、貫徹執行、改革成效等方面,加強對各鎮(街道)、有關部門督查指導,考核結果報區委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參考建議,切實增強干部參與改革積極性,增強推進改革責任感,確保改革目標順利實現。對試點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2022 年8 月20日前,各鎮(街道)對本地區改革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總結,形成改革工作總體報告,報送區審改辦(聯系電話:2863028,郵箱:gkqzfb@163.com);區審改辦于2022 年9 月上旬前形成改革工作總體報告報送區人民政府。

            

        附件:防城港市應劃轉到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承擔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目錄

        文件下載:

        關聯文件:

          97久久久久精品无码一区二区97

              <address id="3tl99"></address>

              <noframes id="3tl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