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防城港市支持穩外貿穩消費若干措施》相關內容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當前,國家提出在“疫情要防住、發展要安全”的前提下,推動“經濟要穩住”,要頂住經濟下行壓力。自治區人民政府實施擴大內需、全面促進消費的部署,開展廣西33消費節,推出多項促消費措施,激發消費潛力。自治區“穩外貿擴開放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印發《2022年穩外貿促增長若干措施》,著力助企紓困,推動外貿企穩回升。各地市政府均在原有扶持基礎上,以不同形式,陸續加大力度出臺有關穩外貿、穩消費的措施辦法。我市經濟結構不斷調整優化,以商貿業為代表的第三產業需要持續發力。但受大宗商品漲價、消費大環境變化等影響,我市外貿進出口外勁不足,在庫零售、住宿、餐飲企業降幅較大,新增企業拉動力不足,外貿、內貿的各項指標面臨著持續下行的壓力。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措施》與自治區發改委出臺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等精神,支持市場主體渡過難關、恢復發展,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穩住經濟大盤的部署,打好防城港市“穩外貿擴開放”和“穩消費拓市場”攻堅戰,全力以赴抓好我市外貿、內貿的穩增長工作,在借鑒自貿區、自治區商務廳及各地市的成功經驗及相關辦法基礎上,制定出臺《若干措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包括8個方面、11項政策措施。
從支持擴大外邊貿進出口增量、培育壯大商貿批發業發展、鼓勵企業入庫入統、支持企業持續穩定經營、支持零售業發展、擴大住宿餐飲營業發展、支持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入統、助推商貿主體復工復產等8大方面提出如對大宗商品進口增量,一般貿易出口增量、邊境小額貿易出口增量進行獎勵,企業入庫入統獎勵,企業穩定經營獎勵,對年主營業務收入10億以上的商貿批發企業按經濟貢獻獎勵,限上零售、住宿、餐飲企業擴大主營業務收入上臺階分別獎勵,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入統獎勵,組織消費活動等11條細化措施,著力助企紓困,推動內外貿企穩回升。
三、政策執行期限
《若干措施》支持對象為防城港市獨立法人資格企業(含大個體),按《統計法》及我市統計等相關部門要求履行法定義務。自印發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執行期間,涉及的扶持政策與防城港市本級出臺的其他優惠政策類同的,企業可按就高原則申請享受,但不重復享受,具體應用問題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