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防城港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相關內容做如下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近期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為落實會議精神,緩解疫情對我市房地產市場的不利影響,全力幫助房地產企業紓困,滿足群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隱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和良性循環,制定出臺《若干措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包括》包括4個方面、20項政策措施。
一是助力房地產開發企業紓困解難。通過實行給予商品房預售資金跨節點申請使用、調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方式、支持稅收減免、加強住房領域金融服務四項措施,助力企業快速復工復產,紓解資金壓力。
二是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通過給予惠民購房補貼、提供優質優惠房源開展團購優惠活動、階段性提升公積金貸款額度等七項措施,從購房契稅補貼、公積金、醫療、入學、就業等方面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讓消費者放心購房,推動房屋交易。
三是持續提升營商環境。通過加快項目開工手續辦理、加快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提升項目竣工驗收質效等五項措施,從項目開工、竣工、項目周邊配套建設、緩繳土地出讓金等方面提升企業投資信心。
四是加強市場監管。通過強化市場監管、加強網絡輿情引導等三項措施,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及時、準確解讀政策和形勢,整治網絡傳播亂象,營造良好的市場輿論氛圍。
三、政策執行期限
《若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適用于防城港市主城區(含港口區、防城區),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解釋。本市以前出臺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執行期間,國家和自治區出臺新的房地產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